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韶关市图书馆风度书房感应阅读灯购置安装项目;
项目金额:人民币50000元(含税)
二、项目基本需求
对市辖三区部分风度书房安装具有人体感应功能的LED阅读灯具。包含灯具的购置、安装、售后服务等内容,保障各风度书房阅读灯具长久使用。确保风度书房照明符合通用国标 GB/T 50034-2024《建筑照明设计标准》、行业专项 JGJ 38-2015《图书馆建筑设计规范》等文件规定的内容,为读者提供更舒适、健康的阅读环境。
(一)灯具需求
1.技术参数:
(1)光源要求:SMD光源;
(2)色温:3000K±50K或3500K±50K或4000K±50K;
(3)显色性Ra≥80
(4)照度≥500Lx
(5)集成人体感应开关,实现以下功能:
a.读者接近感应区域,灯光亮。
b.读者靠近或坐下不动,但任在感应的范围内,灯能持续亮。
c.读者离开感应区,灯灭。
(6)光源寿命>40000h;
2.各书房具体需求如下表:

(二)服务需求
◆为本批次LED阅读灯提供安装、售后维保等具体服务,需承诺本批次灯具质保3年。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及所需提交材料
1.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时提交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供应商提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书面声明。(提供承诺函,格式参照附件1)
3.供应商提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承诺函,格式参照附件1)
4.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提供承诺函,格式参照附件1)
5.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承诺函,格式参照附件1)
6.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人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响应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如“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显示“没有找到您搜索的企业”或“没有找到您搜索数据”,视为没有上述不良信用记录。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承诺函,格式参照附件1)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自拟)
10.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响应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格式自拟,同时须提供“天眼查”平台截图并盖章);经核实如有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响应供应商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则直接取消其投标资格,并在两年内禁止参与韶关市图书馆的采购活动。(本条为实质性要求,投标方必须提供承诺函,否则为无效投标)
注:以上第2、3、4、5、7、9点及带“★”的条款要求必须在响应文件中作出书面承诺或者声明,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
四、投标文件编制
(一)投标文件的编制要求
供应商应仔细阅读公告的所有内容,按公告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有效性,以使其投标对公告要求作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可能被拒绝。
投标文件需包含:
1.本公告第三条“供应商资格要求及所需提交材料”所需的各项材料及评分所需材料;
2.灯具型号及安装方案;
3.项目报价;
(二)报价要求
1.供应商填写的报价必须以人民币报价。
2.供应商所报价格不得超过预算价格,超过预算价格的按无效标处理。
3.报价应包含服务本身价格、税费及服务过程中涉及的其他一切费用。
(三)投标文件格式
供应商制作投标文件需按上述条款构成顺序,每页加盖公章。为方便评审,请供应商编制投标文件的目录及页码,装订成册。正本一份,副本四份,并在封面上标明“正本”“副本”字样。格式不符合要求的按照无效标处理。
(四)无效标条款
1.供应商资格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或未按规定提交资质证件的;
2.供应商报名文件密封、签署、盖章和装订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
3.供应商报名文件出现重大偏差,未对招标文件进行实质性响应的;
4.其他评标小组认为有必要取消的竞标;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况。
五、评标方法与定标原则
评标小组将对确定为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和比较,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确定中标候选人。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评标标准如下:
(一)本次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以文件规定的条件为依据。评分比重构成如下:
技术部分
商务部分
价格部分
50%
20%
30%
(二)技术评分
| 序号 | 评分因素 | 分值 | 评分准则 |
| 1 | 性能指标 | 30 | 对公告中(一)灯具需求中的1.技术参数项目的响应程度,每响应一项得5分,本项最高得30份。 投标人提供投标产品的详细技术指标,须提供参数的相关证明材料(如投标产品第三方检测报告或产品手册或产品说明书等)。 |
| 2 | 实施方案 | 20 | 提供的项目实施方案(包括但不限于技术服务及设备安装调试方案、质量保证措施、应急措施等)的合理性、可行性、保障性的综合评价: 1.项目实施方案详细、具体、专业性强,有完善的保障措施,得16-20分; 2.项目实施方案基本可行,符合专业要求,有一定保障措施,得11-15分; 3.项目实施方案不够详细,专业性、保障措施一般,得6-10分; 4.项目实施方案较为简单,专业性、保障措施差,得1-5分; 5.投标人未提供对应方案内容的不得分。 |
| 序号 | 评分因素 | 分值 | 评分准则 |
| 1 | 同类业绩 | 10 | 投标人近三年内(2024年1月1日至今)承担室内照明实施项目案例,每提供一项完整同类型项目案例的得2分,最高10分。 注: 1.成功案例业绩证明材料指投标人签订的合同复印件或影印件,至少包含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合同金额所在页,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2.本款可作为得分的合同案例仅指报名单位自身的合同案例。即合同案例中的乙方必须与报名单位的名称完全一致(单位名称变更的,必须提供市场监管部门的变更证明,否则不予认可。 3.证明材料不完整或不符合以上内容要求或不清晰,导致无法判断是否符合以上要求的,不得分。 |
| 2 | 报名单位实力 | 10 | 1.报名单位有且准确提供本项目总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详细的地址和联系方式,本单位社保缴纳证明或劳动合同材料的得4分,未提供的不得分; 2.满足本文件要求的基础上所投所有产品每增加1年保修得2分,最多6分。 |
| 序号 | 评分因素 | 分值 | 评分准则 |
| 1 | 项目报价 | 30 | 综合评分法中的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应征单位的价格为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响应应征单位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最后报价)×价格权值 |
六、投标文件接收及开标信息
报名截止时间为2026年8月7日17:30点前。应征方请于报名截止时间前,将相应报名材料(一正四副)以现场递交韶关市图书馆数字资源服务部(韶关市浈江区东堤南路7号韶关市图书馆6楼)。
最终解释权归韶关市图书馆所有。
七、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联系单位:韶关市图书馆
联 系 人:谭植
联系电话:0751-8838840
附件:
